廈門泰伯論壇系列報道之二十六
構(gòu)建和諧社會理念在族譜中的反映
吳展明
幾年前,我們撰寫的《偉大的民族精神在族譜中的反映》一文,獲得積極的反響。在族人的勉勵下,筆者繼續(xù)努力,草擬了《構(gòu)建和諧社會理念在族譜中的反映》,作為《民族精神》一文的姊妹篇以饗同好,并望以此拋磚引玉,今后能見到譜諜界同仁和專家學者對族譜研究更加精深的文章,以期發(fā)揚光大祖國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
一、歷史上構(gòu)建和諧社會的典范
從歷史上看,中國先賢對構(gòu)建和諧社會,都曾有過不同程度的期望與追求?!渡袝?middot;堯典》“克明峻德,以親九族”,“百姓昭明,和協(xié)萬邦”;《論語》“禮之用,和為貴”,“有所不行,知和而和”;《禮記》“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講信修睦”等等,都表達了期盼建立一個人類理想而和諧的大同世界的愿望。
我們不妨回顧一下眾所周知的三個歷史事實:
其一、《史記·吳太伯世家》記載:泰伯“三以天下讓”,與弟仲雍遠奔荊蠻,為國為民,加強了王室內(nèi)部和百姓的團結(jié)協(xié)調(diào),致使國家發(fā)展壯大,終于一統(tǒng)天下,創(chuàng)立了周王朝八百年的基業(yè)。與此同時,泰伯兄弟入鄉(xiāng)隨俗,文身斷發(fā),與當?shù)孛癖娙跒橐惑w,“從而歸之千余家”,擁泰伯為君主,建立了江南第一古國勾吳。泰伯兄弟發(fā)揚偉大的謙遜開拓精神,在底蘊豐厚的荊蠻大地上,創(chuàng)造了璀璨的吳文化。受到了孔子的高度贊譽:“泰伯,其可謂至德也已矣!”經(jīng)江南人民千百年的傳承發(fā)揚與創(chuàng)新,吳文化早已由姓氏文化、地域文化進而發(fā)展成為獨樹一幟的今日享譽寰宇的至德文化。
其二、商末西伯(姬昌,即后來的周文王)治西岐,推行“篤仁、敬老、慈少、禮賢下士”……的國策,政通人和,“耕者皆讓畔,民俗皆讓老”,不僅感化了鄰國,使長期互相敵視爭斗的虞、芮兩國化干戈為玉帛,而且周國更加名聲遠播,出現(xiàn)了“士人以此多歸”“諸侯皆向之”的一派大好形勢。
其三、吳王壽夢第四子季札,繼承和弘揚泰伯高風,三遜其國,躬耕延陵;出訪中原各國,展示了他的高尚思想品格、深厚文化素養(yǎng)和睿智遠見,以及后來居上的吳文化,反過來影響著中原大地,華夏人民千秋歌頌。相傳孔子為其書寫“嗚呼有吳延陵君子之墓”碑文。史學家司馬遷評曰:“延陵季子之仁心慕義無窮,見微而知清濁。嗚呼,又何其閎覽博物君子也!”
概言之,泰伯、姬昌、季札三位圣賢為構(gòu)建和諧社會所提出的主張,并以身作則,艱苦實踐,表現(xiàn)了偉大的奉獻精神,史不絕書,載入家譜,成為古今人們學習的典范,是古代構(gòu)建和諧社會令后人仰之彌高的三座豐碑。
二、族譜中對構(gòu)建和諧社會的論述
為了達到創(chuàng)建一個和衷共濟、順和協(xié)調(diào)的社會這個目的,除上述事例外,吳氏及社會歷代先賢在泰伯精神指引下,結(jié)合實際,與時俱進,利用譜牒這塊神圣園地,一代又一代地努力思考、探索,提出設想、方案,角度不同,形式多種,歸納起來主要有:構(gòu)建家庭的和諧、個人和家族與社會的和諧、以及人類與大自然的和諧三個方面。當然,社會是復雜的,生活是多樣性的,因此也還涉及其他多方面關系的和諧問題。
其一、關于家庭的和諧
﹙一﹚期望將族譜修成傳家寶。明嘉靖七年(1528年)吳澤在《休寧吳氏族譜后序》中提出,不是為修譜而修譜,而是“凡奉茲譜者,思祖德之為崇,守世澤之當保,毋私假以違規(guī),毋私售以取利。時一展閱,則思一族之眾,出自一人之身,則德業(yè)相助,過失相規(guī),患難相恤,不致相視如路人可也。于是父子以親,長幼以序,兄弟睦而怡怡,庶上不愧于先德,下不譏于后人,使此譜不為徒修也,不其偉歟。此諸父之所以屬望于后人也。”
﹙二﹚怎樣構(gòu)建和諧家庭?明永樂四年(1406年)龔燧《修江吳氏族譜序》是這樣回答的:“父必慈,子必孝,弟必恭,夫和而義,妻柔而正,則閨門之內(nèi),愛敬立而年高慈、孤幼禮。才秀顛連無告,相與周恤之;愚昧暗弱,相與扶植教誨之;自義率祖,持其齊莊中正之法;自仁率考,溥其殷勤篤厚之恩,則閨門外,敬愛行之,賢者自作而眾胥效焉,則和敬同愛一體之親,又咸秩罔間矣。”明代吳六奇在廣東湯湖譜序中進一步闡明道:“因追維先公之懿訓,及余生平所以紹聞,祗適而為家庭、族黨勸者,唯是嚴父與父言慈,子與子言孝,兄與兄言愛,弟與弟言悌,旁及九族云礽之遠,以型仁講讓,和善敦睦,道之迪之。”
﹙三﹚先賢認為,構(gòu)建和諧家庭,其關鍵是“讓”與“和”二字。明萬歷二十四年(1590年),勞堪在潯陽吳譜序中論述:“父讓則慈,子讓則孝,兄讓則友,弟讓則恭,夫讓則和,婦讓則順,齊家之政,其在斯矣。”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吳池海在《南豐吳氏譜序》中強調(diào)“夫譜者,普及敬愛之道也”,以及建立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義、妻柔、族睦的和衷家庭,從而達到“一家和順,萬事皆興”“一家一族之和,夫家齊族睦而人倫斯厚矣”之目的。
其二、個人、家族與社會的和諧
﹙一﹚先賢認為,要有一個好家風、好族風,“不以富貴而附,不以貧賤而遺,守詩書之世澤,闡文物之家風,若子若孫是則是效,鄉(xiāng)人皆有所矜示,則吳氏之門安得不大昌乎!”(見明洪武十一年趙新撰浙江《樂清重修吳氏族譜序》)“當法祖宗垂訓之意,培養(yǎng)子孫長久之基,明昭穆大小之序,興尊卑敬愛之念,緩急相依,慶吊相及”的家族與社會和諧友愛的良好風尚(見乾隆四十年吳瓊梅福建閩侯《重修臨川吳氏宗譜序》)
﹙二﹚呼吁要建立一個“五毋”或“多毋”的社會。吳瓊梅序文提出的“五毋”是:“毋挾親疏強弱之見,毋懷貧賤富貴之殊,毋刻薄以傷和氣,毋驕侈以鑠天真,毋頑 宴佚以隕墜其家聲。”萬歷元年(1573年)梁士楚在福建梅州吳譜序中論述的“多毋”社會是:“窮流以溯源,聯(lián)疏而及戚,毋恣睢,毋矜傲,毋凌壓孤寡,毋割戶分門而深于怨,毋私粟帛如山丘而不問兄弟溝瘠,毋群飲流連歡呼而使氣父輩,毋輕犯里闬,毋務賭博,毋溺簪珥,毋侵占公物以啟釁端,毋起 詞訟以蕩耗財產(chǎn),毋相蹂踐屠擊以快私忿,從而相率于儒途,俾骎駸相望,以明經(jīng)起家,其有光于先人,顧不大哉。”
其三、關于人與自然的和諧。
主要是人類的居住環(huán)境和生活環(huán)境的和諧。宋淳化元年(990年),吳崇煦在浙江松源譜序中追述始祖吳祎、吳褆時,說到人類要講究居住的地理條件:“惟祎公性情沉逸,深陷不仕,尤精于地理,更卜他處,攜侄諱承公覓尋佳所。溯水而上,則見煙樹蒼蒼,巍然而挺秀,林之茂也;清泉混混,琴聲不斷,水之秀也。喜不自勝。畎畝膏肥,頗足耕稼,遂輪奐一新。渠渠夏屋,以奠厥居,更無他適。”幾句話描繪了山清水秀、土地肥美的景象,是宜人居住的“佳所”。元延佑二年(1315年),安徽黎溪吳譜序:“當是時也,以黎溪兩涯之地,喬木陰聯(lián),弦誦聲接,青青子佩,如切如磋;外此則適彼南畝,或耘或耔,播厥百谷,既庭且碩,或工技以械器易粟,或商賈以利末營生,亦何無常業(yè)哉!”這是一幅桃源農(nóng)家樂圖畫。清順治十二年(1655年),吳德祥在蘇北青墩吳譜序中追敘歷史時說:明洪武三年(1370年),始祖君用自蘇州閶門遷鹽城北十里新興場,“愛其地為世外桃源,遂開創(chuàng)成業(yè),筑室以居,”“東臨水鄉(xiāng),萬頃茫然;西辟芳田,一片稻谷金黃;鹽河貫于其中,環(huán)繞瀠洄,沙明水凈,搖曳漁舟;松卷竹翠,環(huán)門擅風月林泉之勝麗。”君用及其后裔“耕于斯,釣于斯,弦歌于斯,而讀書亦于斯。”雍正十一年(1733年),邱上峰為會昌湘鄉(xiāng)吳譜所作序文中,描繪了該地優(yōu)美的自然環(huán)境,及其對人類素質(zhì)產(chǎn)生的積極影響,說“必有瑰奇特達之士”,其中吳松巖運用譜牒學知識編纂了一部周田吳氏族譜,堪稱“瑰奇”之書,而編修者便是其中“特達”之士。以上記述似一幅幅優(yōu)美畫卷,反映了吳氏先賢高度重視人類生存環(huán)境及對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向往與探索。
三、提倡以德為首構(gòu)建和諧文化
構(gòu)建和諧文化是構(gòu)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既體現(xiàn)在社會政治制度、社會生活、社會關系之中,也體現(xiàn)在社會的精神道德和思想觀念之中。因此,構(gòu)建和諧文化在吳氏歷史上有著特殊的價值和特殊的地位。
其一,至德精神是構(gòu)建和諧文化的思想理念源泉。
宋淳祐七年(1240年),刑部尚書簽署樞密院事包恢(1182-1268年)結(jié)合吳氏族史,在吳譜序中言:“吳氏之眾多長久,厥有由矣。”其原因是:吳氏繼承泰伯優(yōu)秀品德,“德美則氣和,其應當必眾、必多、必長、必久,斷不爽不誣也。”并言:(吳氏)“篤恩義,去薄惡,崇禮遜,息紛爭,上有泰伯、季札之遜德,次有吳兢之直道,皆祖武而可祖述也。”還高度評價說:“泰伯遜天下之至德,季札遜國之清節(jié),藹然和氣之所鐘、雖千載而不可磨滅也。” 清光緒十二年(1886年),翰林院檢討國史館協(xié)修涂廉鍔在無錫吳氏第十三次《續(xù)修統(tǒng)譜序》中論評說:(泰伯、仲雍)“基開端委,經(jīng)尼山表章至德,三讓高蹤遂昭垂于萬古。所以龍門作史,取為世家之冠,實萬世人倫之師表、而東南文物之權輿。厥后延陵繩武復以讓傳。讓之明德遠矣。夫千古以讓著者唐虞,而后更有夷齊。惟以讓傳其世者,亙古以來,惟泰伯與季子耳。所謂明德之后有達人,盛德必百世祀者,信不誣也。”近代著名思想家、史學家梁啟超在浙江義烏吳氏譜序中進一步闡明:“昔泰伯、季札以禮讓儀型天下,實為中華民族道德之源泉。國之能與天地久長者恃此。”“吳氏子孫其有能闡揚世德以風天下者耶,此又非獨一人一姓之事云爾。”
其二、提倡以德為首的“三不朽”即“立德、立功、立言”的人生觀。
社會不是一潭死水。構(gòu)建和諧社會不能因循守舊,而要積極向上,與時俱進,充滿活力。元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謝疊山在浙江天臺吳譜序中說:“羨其源深而流長、混混不息者,隱顯何若也。由泰伯之至德,季札之清節(jié),兢之直言,宣之抱道,堅之忠義,蓋仁行于立德,則為不世之師表……”接著又論述了“立節(jié)”“立言”“立道”“立義”等,認為這些高尚品德可以“齊天地”“彌宇宙”“亙古今”“昭日月”。清康熙四十三年(1703年),吳御敬在安徽麻溪吳譜序中寫道:“嘗聞穆叔所云:立德、立功、立言,征之我吳:采藥而逃荊蠻,辭國而終延陵,非德之至乎?番君歸漢,佐武中興,非功之崇乎?變徐瘦之文,標吳富之體,非言之忠乎?”“且大端有二焉:其仕者,掌綸珥筆,屏翰建牙,名重朝廷;其處者,博學著書,砥行立節(jié),聲聞鄉(xiāng)黨:若是者,于德與功與言何如?我吳固指不勝屈也。”民國六年(1917年),吳樹芳在江西奉新松圍上安吳氏譜《道生公行狀》中指出:“聞之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此謂之三不朽,大可以上綱常,小可以全名節(jié),上可以光祖德,下可以啟孫枝。”……反映了歷史上吳氏族人追求的人生觀、價值觀和思想境界,也是泰伯謙讓、誠信、開拓、奮進精神的體現(xiàn)。
其三、構(gòu)建和諧譜牒文化
先賢在長期的求索過程中,提出了“公心”“史德”和“心術”這個核心問題??滴跛氖?1707年),吳昭然在江西梧峰吳譜序中指出:“譜之修非易事也,既不可無編輯之才、擔當之識,又不可無服眾之公、盈余之貲,且提調(diào)者不可不稱職,任事者不可或素食,奔走使令者亦不可畏難茍安。否則,雖有志于斯,終難觀厥成而竣乃事矣!”乾隆十二年(1747年),八旗姓氏一統(tǒng)志館撰修歐陽善為廣東興寧吳譜作序時,深有感觸地寫道:“余以為天下事最難者莫難于譜學,必其心公,其志仁,其識遠,其力健,其考履宜詳,其持守宜嚴。”并解釋說:“蓋心公則無輕喜易怒,志仁則無作好作惡,識遠則不囿于流俗,力健則能終如其始,考履詳不致以虛作實,持守嚴不敢以偽亂真,而且文法欲正,吐詞欲簡,指事務切,分支過節(jié)清白,鋪張區(qū)畫務整潔,然后足以成書,啟迪后裔。傳世寶典,明無人非,幽無鬼責。”上述“才”“識”“貲”“稱職”“心公”“識遠”“力健”“考履”“持守”等,都是構(gòu)建和諧譜牒文化的必要條件,但先賢覺得“猶未盡其理”,又著重提出了“史德”和“心術”這個關鍵問題。民國六年(1917年),吳鳳輝在湖北黃石吳譜序中進一步指出:“族譜之修,其等于國之修史,未易從事乎!昔者劉氏子玄論作史有三長:曰才、曰學、曰識;而清儒章學誠又以劉氏所云猶未盡其理,因推本于史德。德者何?謂著書者之心術也。”近當代學者更對“史德”“心術”非常關注。梁啟超把劉知幾的“三長”和章學誠的“史德”合而為“德、才、學、識”四長。并強調(diào)史家“必須具備此四種資格”。當代著名東方學大師季羨林(1911-2009年)對此特別關注,他說他“講的‘心術’,與章學誠的‘心術’又略有不同,有點引申的意味”“我的中心想法,是不要騙自己,也不要騙讀者,否則是缺德。”季老還寫專文,對那種無學術良心、無學術道德之流進行了狠狠的揭露和嚴厲的譴責。試問,如果一個修譜機構(gòu)被那種“缺德”和“心術不正”之徒把持著,能夠真正修好族譜嗎?能夠建設好和諧譜牒文化環(huán)境嗎?為其沽名釣譽,敷衍塞責,所拋出的劣質(zhì)譜書,族人譴責,祖宗有眼,肯定“不血食矣,又何譜之足云歟!”(康熙四十六年廣東吳川吳氏譜序)。
應該指出,族規(guī)家訓等倫理教育內(nèi)容也非常豐富,在此不一一論述。
本文談到的古代構(gòu)建和諧社會的典范、族譜中關于夠建和諧社會的論述及提倡以德為首構(gòu)建和諧文化三個問題,均為先賢的艱苦探索,認真總結(jié)實踐經(jīng)驗和對社會生活深刻認識的結(jié)晶,這些思想如寶珠一樣在族譜中熠熠閃光。應該說,在中國長期封建自然經(jīng)濟條件下,前人的想法有的可能是古代氏族農(nóng)村公社的理想藍圖,有的可能是初期封建社會的描述,然而絕大部分是儒家文化的哲理和至德文化思想在族譜中的反映,是一份十分珍貴的祖國優(yōu)秀文化遺產(chǎn)。我們應當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思想理論和社會主義榮辱觀的指導下,實事求是,與時俱進,認真搜集、整理和研究族譜中的豐富資料,弘揚其精華,舍棄其消極的或過時的成分,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及和諧文化貢獻力量,讓和諧之花開遍神州大地,讓和諧之樹在譜牒文化中萬古長青。
【作者簡介】吳展明 男 侗族,貴州省三穗縣桐林鎮(zhèn)香爐村人,副研究員。1935年生于農(nóng)家,1962年畢業(yè)于央民族大學五年制歷史系,師承著名社會學家、史學家、民族學家費孝通、翁獨健、付樂煥、林耀華、徐中元、宋蜀華等。曾任三穗縣委秘書、一中專職黨支部書記、縣志辦主任兼縣社科聯(lián)副主席,以及全國侗族文學研究會、貴州省侗學研究會、貴州地方志協(xié)會等會理事。今任貴州省吳氏宗親文化總會榮譽會長、省吳氏宗親文化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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